教学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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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通知

各学院:

2015---2016学年教材征订工作现已开始。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以及河南省教育厅(教高函【2013】12号)文件要求,现将下学年度教材征订的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1、文件中附有中宣部组织编写的43种、教育部组织编写的96种重点教材名单及出版社。本学年教材选订与文件相关联的教材要从文件规定的出版社中选订,不得选文件规定以外的教材。

2、本校教师近三年所编写的教材(主编),原则上使用已经获奖的优秀教材(需提供出版社的相关证明或提供样书,经学校审定,符合要求的并且在2015年统编订单目录中能够体现的方可选订,否则不予使用)。

3、在校生教材征订以各二级学院教学计划为主,专业课由各学院对照教学计划认真核对如实填写。专业限选课、任意选修课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学生进行选课,根据学院情况确定教材是否征订。同时,不允许教师私自向学生售书,如发现有售书现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凡有任其它学院课的教师,请与学生所在学院协商,由任课教师选定版本,并注明随哪个学院进行征订。

5、无论是专业课、选修课、任选课,如出现教材漏订、错定或不符合学生使用的教材由二级学院负全责。

6、公共必修课、公共限选课由各相关教研室进行版本选定。

7、如因教学计划变更,需要调整的教材,须填写变更教材申请表,由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调整。

8、初等教育学院本科、专科教材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选订教材。五年制1-3年级部分教材分上下期,要填写清楚。四、五年级为大专教材,填写时按学年(上下期同时选订)填写。

9、教师用书按照任课教师领取管理办法进行填写征订,各学院负责人签字、教务处批准后一次性领取,不对任课教师本人发放教材。

10、教材征订单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出现漏订、错订教材由各学院负全责)。

注:

1、在校生教材征订单电子稿及纸质稿1份,请于4月19日之前交教务处A区203室(郑惠萍处)

2、各学院2015-2016学年教材征订单电子稿请到教务处通知通告栏“教材征订通知”中下载。

办公电话:65501006 邮箱:zzszjck@163.com

教务处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教材征订通知(2015-2016学年).doc

2015-2016学年教材征订单(12-14级)2015.4.10.xls

2014.1教育厅通知---教高22省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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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惠萍

发布时间:2015/04/10

供稿单位: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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