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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新生文化和专业科目复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6级新生入学文化和专业科目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1、文化课复试

(1)复试对象:我校2016级全体新生;

(2)复试内容:2016年高考语文试卷作文。

2、专业科目复试

(1)复试对象:我校2016年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

(2)复试内容:专业技能测试。

新生入学文化科目复试工作应在9月21日前结束,专业科目复试工作应在10月18日前结束,各学院在复试工作结束时,请做出报告,经由教学副院长签字、盖公章后,于10月20日交至教务处A202室。

教务处

2016年9月13日

关闭

作者:李宇宁

发布时间:2016/09/13

供稿单位: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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