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教育局郑教〔2004〕39号文件和郑教高〔2008〕40号文件要求,我校语文教育等7个专业公开招聘7名特聘高层次人才,凡符合条件的校内外教师均可报名。
一.特聘岗位名称及招聘名额
语文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数学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物理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英语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生物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美术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
二.任职方式
专职或兼职。
三.岗位职责与招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1.讲授本专业核心课程或开设专业讲座。
2.主持省、市级重要科研项目。
3.领导本专业学术梯队建设。
4.带领本专业赶超省内高校或全国同类高校。
(二)招聘条件:
1.专职特聘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
(1)在教学及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4)学术造诣较高,取得重要科研成果。
(5)对本专业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专业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省级先进水平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兼职特聘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
(1)在教学及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授或研究员职称。
(3)学术造诣较高,取得重要科研成果。
(4)对本专业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专业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省级先进水平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6)每年至少能在兼职岗位工作3个月。
四.待遇
(一)特聘高层次人才在聘期内享受特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原有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仍由原单位发放。
(二)专职特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16000/年,兼职特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3000/月。
(三)聘期内学校为特聘高层次人才配备助手,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五.聘期及考核办法
聘期二年,按规定定期考核,考核办法详见郑教〔2004〕39号文件附件2。
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健
副组长:周静宇 戴宪起
成 员:马敬国 韩绍欣 盛 宾 乔春平 张 蓓
七.日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5月20日-6月10日,公布《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招聘实施意见》,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地点:郑州市大学城北区英才街6号,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123房间,联系电话0371-65501006。
2.报名所需资料:
(1)《特聘高层次人才候选人推荐表》一式六份。
(2)表中所填写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第二阶段:6月10日―6月20日,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遴选,提出推荐意见并报市教育局。
(三)第三阶段:市教改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校聘任。
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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