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在我国第一个宪法日到来之际,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宣传,为推进法治精神,普及宪法知识,我校特邀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苗连营做专题报告。本次活动由校团委和思政部主办,近二百名学生聆听了此次报告。
苗教授以《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来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从三个角度阐明了《宪法》为我国根本法的原因,对全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部署作出通俗易懂解释说明,全面深入地阐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和依法治国核心的价值和意义。
苗教授的报告深入浅出,以发生在山东枣庄的真实案例阐述了宪法规定的公民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从佘祥林、赵作海等一系列案件提出中国的人权事业还有很多路需要走,提倡尊重人权,保障人民利益,建立独立完善的司法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健全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报告结尾,苗教授表示了对我国法制建设成就的欢欣鼓舞和对我国法制建设美好明天的强烈期待,号召同学们为我国法制建设贡献智慧。苗教授严谨的逻辑、完美的理论、细致的讲解使广大同学受益匪浅,增强了同学们宪法的认识和对全会精神的理解。
苗连营,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委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团宣讲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