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负责人:
请各部门参会人员务必于会议后到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下载本次会议有关文件。
网络信息管理员登记表在3月19日前,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各院系须于开通新浪微博,于3月31日前报送。另请在新浪微博搜索“郑州师范学院”官微,在微信“订阅号”搜索“美丽师院”“文明师院”“活力师院”“平安师院”,关注师院新媒体。
上述信息登记表格,均请按要求时间送宣传部新闻中心王武朝老师处,电子表发送至zzsyxwzx@126.com。
附件:
3.郑州师范学院校园网及二级网站新闻发布(暂行)管理办法.doc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