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师专党〔2008〕51号
为了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办法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针对以往评比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某些实际问题,对《中共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办法(暂行)》进行修订。
第一条 考核对象为我校在编且在岗教职工。
第二条 精神文明建设奖励资金由基础奖金和浮动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70%(210元)的基础奖金按月发放,30%(90元)的浮动奖金进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 浮动奖金的发放办法为:有关部门根据以下评价考核内容,每年年底对各系(部)、处(室)分别作出评价并予以量化打分,学校按照汇总分数,从高分至低分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分别给予每人1180元、1080元、980元的浮动奖励。另外,学校对在卫生创建和文明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在一等奖的基础上再给予增加100元的奖励。
第四条 相关部门的评价考核内容。
1.教学系(部)评价考核内容(满分100分)
(1)认真组织政治学习,有记录,有总结。注重师德建设,坚持对学生进行形势政策教育。重视本部门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及时上报本部门宣传信息。考核部门:宣传部。分值:10分。
(2)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团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组织好本系(部)业余团校。积极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宣传工作。考核部门:团委。分值:15分。
(3)抓好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好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教室卫生干净,桌椅摆放整齐,室内通风良好,内部设施完好。考核部门:学生处。分值:25分。
(4)教学管理规范,档案材料齐全。组织开展好精品课程、教学技能大赛、优质课评比等各项教学活动。考核部门:教务处。分值:20分。
(5)按时召开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重视党员发展、教育工作。考核部门:组织部。分值:10分。
(6)严格遵守学校资产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做到设备完好、使用率高。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做到设备损坏率低、不丢失。考核部门:国资处。分值:10分。
(7)系(部)书记、主任办公室及系办公室、教研室、资料室干净整洁,物品摆放合理,室内空气清新。考核部门:学校卫生检查小组。分值:10分。
2.行政处(室)评价考核内容(满分100分)
(1)处(室)人员按时参加政治学习,笔记认真,签到表完整。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宣传稿件采用率高。考核部门:宣传部。分值:20分。
(1)服务意识强,行政作风好,对师生服务热情、周到,能够做到首问负责制。考核部门:纪委、机关总支。分值:30分。
(3)按时召开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重视党员发展、教育工作。考核部门:组织部。分值:10分。
(4)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参加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旷会,并严守会议纪律。考核部门:人事处。分值:10分。
(5)处(室)卫生干净,布局合理,空气清新。考核部门:学校卫生检查小组。分值:10分。
(6)严格遵守学校资产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做到设备完好、使用率高。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做到设备损坏率低、不丢失。考核部门:国资处。分值:10分。
(7)在文明单位复查及各项文明创建检查工作中,及时提供相关档案材料,积极配合、支持学校文明创建工作。考核部门:文明办。分值:10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者取消精神文明建设奖励资金浮动部分。
1.上年度干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个人浮动奖金。责任部门:人事处。
2.因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发生诸如失火、失窃、学生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损害学校声誉和利益的,取消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浮动奖金。责任部门:保卫处。
3.对本部门内部不安定因素和内部矛盾不及时化解,不及时上报,处置不力,导致非法游行、集体上访、停课、罢课等影响社会和学校稳定事件的,取消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的浮动奖金。责任部门:纪委。
4.本部门教职工及其家属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怀孕生育的,取消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的浮动奖金。责任部门:计生办。
5.在全校卫生大检查中,一年内被点名通报批评3次(含)以上的,取消部门浮动奖金。责任部门:文明办。
6.在文明单位复查工作、各项文明创建检查工作中,因配合不力而使学校荣誉受到影响的,及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认为其它应不予奖励或降低奖励标准的,取消或降低相关部门或个人的浮动奖金。责任部门:文明办。
第六条 各考核部门依照本部门原有的相关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评分,并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本部门考核分数报文明办;责任部门将自己意见以书面形式报文明办。(考核部门及责任部门均要加盖部门公章)
第七条 本办法从2008年度开始实行。
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ΟΟ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