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号公寓立户及有关户口事项的通知
我院九号公寓现已立户,门牌为普庆路6号,在九号公寓购有住房的教职工可以办理入户。
入户条件:按派出所要求现户口所在地在郑州市区的可以迁入,郊县及外地市户口不允许迁入,非户主直系亲属不允许迁入。
入户资料:1.单位证明。2.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原件。3.身份证原件。4.夫妻随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子女随迁(父母结婚证、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九号公寓交款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注明:单位证明格式请下载,各户门牌号请到九号公寓物业管理处核对,个人填写后加盖学校行政公章。
大学中路70号集体户口页请于2011年底前到行政楼1楼111房间,周二、周四下午领取。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