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按照学校财务工作安排,拟于12月底前将文明奖浮动部分发放到位。请参与文明奖考核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办法》(郑师专党〔2008〕51号)文件要求,将本部门考核的结果报文明办。
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3日
地点:行政楼301
电话:65502377
注:1、请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本部门标准进行考核,并折合成以下分数报考核结果。
职能部门 考核对象 |
宣传部 |
纪委 |
组织部 |
团委 |
学生处 |
教务处 |
人事处 |
国资处 |
校卫生检查组 |
对处室的考核 (满分100) |
20分 |
3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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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10分 |
20分 |
对系部的考核 (满分100)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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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15分 |
25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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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10分 |
2、文明办将根据各部门考核分数,合计出总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评定出行政处(室)、系(部)一等奖各三名,三等奖各三名,其余均为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