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
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按照省委宣传部要求,市委宣传部决定举办“我的红色记忆――纪念建党90周年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1.最难忘的时刻。当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伟大胜利、祖国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时候,当自己站在党旗下庄严宣誓的时候,当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树立的时候,我们的党究竟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和影响,自己究竟留下了一个怎样刻骨铭心的记忆。由此,自己是如何认识党的,对党又产生了怎样的感恩之心、崇敬之心和忠诚之心。
2.最深刻的教育。当自己遇到困难受到挫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的时候,当自己迷惘徘徊、失意消沉、心灰意冷甚至犯了错误的时候,最终在党的教育下重新站立和振作起来。由此,党是如何成为自己的信心之源和力量之源的,自己究竟经历了一个怎样的心路历程。
3.最感动的人物。当我们回顾党史、无数优秀共产党人的身影又一次闪现在眼前的时候,当我们环视身边、发现也有许多优秀共产党人在各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时候,他们的英雄模范事迹有的彪炳史册、可歌可泣,有的感人至深、催人泪下,有的平凡中见精神、普通中见伟大。由此,这些英雄模范人物是如何走进自己心中的,自己又受到了怎样的感动和教育。
二、征文要求
1.征文为纪实性文章,内容真实,主题突出,格调高尚,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体裁为散文、随笔或报告文学。字数在1500字以内,最长不超过2500字。文笔清新流畅,叙述生动,有真情实感。
2.征文要写清作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百字以内简历;反映单位变化和身边英雄模范人物的文章要加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推荐征文请发送邮件至:zzdjchu@163.com(郑州市委宣传部征文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纪念建党90周年”字样。联系电话:67182682、67185664。
4.征文作品必须是未发表过的原创。
5.征文对象职业、身份、年龄不限。
6.征文截止时间:2011年6月10日。
三、征文评选
市委宣传部将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征文进行评选,拟评出优秀征文奖30名,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同时评出“优秀组织工作奖”若干名,对获奖单位和作品将颁发证书、奖金或奖品。
四、注意事项
1.如有抄袭他人作品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
2.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3.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宣传、出版、展览、网上刊登等。
4.所有提交作品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5.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有关要求
1.组织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活动,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
2.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征文活动。每个县(市)区报送的征文不少于8篇,市直机关(含所属系统)不少于2篇。
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
2011年4月8日
(我校师生请将征文发送邮件至:xcb2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