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随着天气转凉,近期全国甲型H1N1流感疫情蔓延出现了加剧势头,给学校防控甲流带来了更大挑战。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甲流防控工作的部署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甲流防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重申或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应急预案》和《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切实负起责任,坚持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积极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各部门要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甲流防控再教育,广泛宣传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师生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活动。样养好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多洗手、勤晒太阳,加强户外活动,注意营养,增强集体免疫力。做好寝室、教室等场所的日常通风,每次通风达20分钟,要固定寝室、教室开窗通风人员,并将人员名单随晨检报告一并上报。
三、严格晨检和因病缺课登记报告制度。各部门、各班级、各宿寝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晨检和因病缺勤缺课登记上报工作,要坚持零报告制度。如果发现体温超过37.5℃发热及流感样症状病人,要随时送校医院或有关医院就诊。
四、出现疫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二版)》要求,各系如果出现同一班级发现5例及以上或同一寝室3例及以上急性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学校防控办,由学校防控办再转报市卫生疾控部门,同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认真做好处置工作。对发热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做好隔离和送市级医院治疗,防止治疗延误和疫情蔓延。
五、切实做好发热师生员工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经校医院诊治为上呼吸道感染发热的师生员工均需隔离医学观察7天,其中教职工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学生由各系部送至校医院进行诊治、留观或送往上级医院。
六、严格控制室内人员集聚性活动。各部门要按照正常的教学内容开展教学活动,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室内集体活动、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入和扩散的可能。
七、加强学校大门的门卫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入校。对外来办事人员做到人人检测体温,杜绝发热人员入校。
八、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预防性免费服用学校熬制的中药汤剂工作。
郑州师专防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