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居民生活小区水电管理采取一户一表的相关规定,为节约改造成本,加快玖号公寓产权登记手续的办理,经与供电部门协调,定于
1、
2、家中需留人确定原电表读数。
3、注意发现电表更换后是否有异常现象。
如因业主家中没留人而导致电表读数无法核实确认,将由学校物业主管部门、物业公司和供电部门联合确认其读数,在小区内公告栏公告一周,如无异议,学校将以郑州市居民生活用电标准从工资中扣除。如有异议,请拨打物业公司电话(86108678)或基建处李俊伟同志手机(13523533751)。
特此通知